在校园里吃好饭安全还是很重要的,教育部办公厅最近出了一份通知,说了好几个必须遵守的规则,还有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做的十件事,一起来看看。为了让“校园餐”整治成果保持下去,教育部门给学校食堂提了几条要求。首先就是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学校自己开的食堂要坚持公益原则,不能为了赚钱搞乱套。学校得把食品安全责任给落实到位,校长得带头管起来。食堂工作人员得每年检查健康证,还得参加培训,这样才能干得更规范。采购食材的时候必须看清楚厂家的资质证明,特别是大宗食材得公开招标或者集中定点采购。买回来的食材要两个人一起检查核实好,不能要感官不好的或者坏了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不允许卖冷荤类食物、生食或者冷加工糕点,也不能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这些容易出问题的东西。餐具要及时洗干净并消毒好放在专门的地方放着用,不要重复用一次性餐具。学校相关领导还要陪着学生一起吃饭陪餐制度不能流于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家长也可以来陪餐。要是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马上报告处理千万不能隐瞒或者拖延时间教育部办公厅这次还专门给食堂工作人员定了“十不准”。 首先没有健康证明的人不能接触食物。不能买使用违法的添加剂或者过期的食材。不能做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过程中也不能有违法的行为。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衣帽口罩和洗好手才能上岗。在食品处理区里面不能干可能污染食物的事情,在外面也不能随便加工食品和洗餐具生熟食材不能混放在一起个人东西也不能和食物混着放容器不干净的话坚决不能用处理餐厨垃圾得按规矩来最后一条很重要就是绝不能隐瞒谎报或者拖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隐藏销毁不合格食品或者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