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也就是北京那边的法院,3月3日给媒体出了个关于网络暴力的判例。中新社的记者张素,把这事儿给报道出来了。他们说了,以后要是再敢在网上干那些伤人的事儿,法院肯定得把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这次发的几个案子里头,不光有骂人还有诽谤的,甚至有人把别人的隐私照片视频随便往外发。咱们就拿“吕某某侮辱案”来说吧,那个吕某某(也就是当事人吕某)好几次把别人的裸体照发进微信群里,还写了一堆损人的话。这对被害人人格伤害太大了,最后法院判了他一年零两个月。 现在网上的谣言真是太多了,尤其是针对那些大公司和老板的。有些人就是为了赚流量、吸眼球才瞎说一通,这已经不叫正常的商业讨论了。比如这次发出来的“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就是专门管那种“网络黑嘴”恶意抹黑公司信誉的。如果咱们随便搞什么“人肉搜索”、“开盒”,把别人的身份证号地址全都晒出来,就很容易把别人变成攻击的靶子。那个叫吴某某和陈某某的案子就是这么回事儿,他们为了造谣先去把别人的个人信息扒出来曝光,这种行为也得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