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白马湖实施常年禁渔与封湖管护并举 鱼类由45种增至57种生态回升明显

问题——曾经一段时期,白马湖同时面临渔业资源衰退与水生态压力加大的矛盾:高强度捕捞压缩了鱼类繁殖空间,部分经济鱼类种群结构单一、数量下滑;,水体富营养化风险上升,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减弱。如何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之间找到平衡,成为湖区治理必须回答的问题。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湖泊渔业资源恢复存在明显的“时间累积效应”。鱼类生长繁殖依赖稳定栖息地和连续繁殖周期,若捕捞强度长期处于高位,幼鱼补充不足、产卵场受扰,资源就容易陷入“越捕越少”的循环。另一上,水质改善与生物群落结构紧密对应的,缺少合理的鱼类群落和底栖生物恢复,藻类密度和溶氧水平也难以长期保持向好。 影响——针对上述问题,白马湖近年来以“制度约束+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社会参与”为主线推进治理,带来多方面变化。 一是资源“扩容”。监测数据显示,湖区鱼类种数由45种增至57种,银鱼、白虾、毛刀鱼等传统物种更常见,鳜鱼、刀鲚等过去较难观测到的种类重新出现,说明栖息地质量与食物链结构逐步修复。 二是休养“见效”。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封湖禁渔,形成四个月的集中休养期。封湖期间捕捞明显减少,幼鱼生长、种群补充和产卵场修复获得相对稳定的窗口期,螺蚌等底栖资源也得以恢复,为全年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奠定基础。 三是水质“向好”。通过增殖放流与水生态调控结合,湖区透明度、溶氧量、藻类密度等指标呈改善趋势。监测表明,生物群落恢复有助于抑制藻类过度繁殖、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也为鱼类提供更适宜的生境。 对策——白马湖的治理实践,重点体现在“三个同步发力”。 同步发力之一:宣传先行,强化规则共识。当地将封湖禁渔通告覆盖到渔船、码头等重点区域,通过宣传单、横幅、流动广播、短信和村级渠道持续普及要求,公开举报方式,推动禁渔从“管理规定”变为“共同遵守的规则”。规则更清晰、更易触达,有助于减少违规、提升执行效果。 同步发力之二:执法从严,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力量向夜间、交界水域等高风险区域倾斜,通过巡查艇、夜间探照等手段提高发现和处置效率。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艇)205航次、635人次,组织联合行动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没收及刑事追责等措施,明确传递“禁渔动真格、违法必追责”的信号。 同步发力之三:科学放流,促进系统修复。增殖放流坚持多方参与、分步推进,既补充数量,也优化群落结构、促进生态平衡。今年投放鱼虾蟹苗种150万尾,近十年累计放流1200万尾。相比单纯“补数量”,此做法更强调“以水养鱼、以鱼净水”,通过合理生物调控带动水环境改善。 前景——从趋势看,白马湖鱼类资源回升与水质改善的“同向性”正在增强,但要实现长期稳定,还需在三上持续加力: 其一,保持禁渔制度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避免政策频繁波动,为生态修复留足时间。 其二,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针对交界水域、夜间偷捕等重点风险点,推进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减少监管盲区。 其三,强化监测评估与分类施策,以鱼类多样性、水质指标和底栖生物恢复状况为依据,动态优化放流结构、栖息地修复和岸线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泊治理经验。

白马湖的变化表明,严格保护与科学治理相结合,能够有效带动水域生态系统恢复;该实践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有说服力的案例,也说明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并非对立:通过更精准、更系统的治理安排,可以推动人与自然相互成就。随着保护措施持续落实,白马湖有望成为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