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新规 强化明码标价与公平竞争监管

20日,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对外公布,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价格监管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这部专门针对平台经济价格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直面当前平台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平台经济在促进消费、带动就业、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规模持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部分平台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对平台内商家实施不合理限价,任意提高收费标准,侵害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个别平台利用算法和大数据技术实施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价格标示不清晰、促销规则不透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引发消费纠纷。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也制约了平台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行为规则,将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置于突出位置。

规则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更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其降价促销。

这一规定切中要害,回应了广大中小商家长期以来的关切,有利于构建更加公平的平台生态。

在收费透明度方面,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时,必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更为重要的是,规则建立了收费调整的民主协商机制:平台经营者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标准时,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不得少于七日;对平台内经营者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还应制定合理过渡措施。

这些规定强化了平台内经营者的话语权,体现了对中小商家利益的切实保护。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价格透明问题,规则进一步细化了明码标价要求。

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必须以显著方式标示商品运输费用、配送方式、发货时间、支付方式等与价格相关的全部内容。

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清晰标明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具体计算办法。

对于预估价格,规则要求必须公开其构成,充分提示与最终结算价格可能存在的差异。

这些规定将有效减少消费纠纷,提升消费体验。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是规则的另一重要着力点。

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实施多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进行低价倾销;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消费偏好等信息运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价格比较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这些禁止性规定划出了价格行为的红线,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监管实践看,这部规则的出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监管部门查处了多起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但由于缺乏专门针对平台特点的规范,执法标准不够统一,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规则的发布填补了这一空白,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也为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划定了合规边界,有助于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展望未来,随着规则的实施落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

这既能保护消费者和中小商家的合法权益,也将促使平台经营者更加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而非依靠不正当价格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对于整个平台经济而言,这将推动行业从无序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

价格规则看似细枝末节,却关系市场信号的真实性与公平竞争的底线。

以制度明确平台边界、以透明压缩灰色空间、以秩序守护创新活力,才能让“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经营”成为常态。

规则的生命力在执行,唯有各方共同遵守、持续优化,平台经济才能在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