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一批满载货物的卡车顺利通过海关查验,即将启程驶往渤海湾港口;这看似平常的通关场景背后,却说明了海关执法理念的重要转变。 事件的起点源于一次例行查验。正定海关执法关员在检查这批货物时发现企业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按照传统处理方式,这本应触发行政处罚程序。但该次,海关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经过教育和规定讲解后,该关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涉事企业的工作人员坦言,这次经历让他们感受到了海关执法的人文关怀,也更加坚定了今后守法经营的决心。 这一做法并非个案,而是海关系统推行的创新性惠企容错机制的具体实践。"初次违法免罚"和"轻微违法免罚"两项政策,正在成为海关执法的新常态。这些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在维护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切实减轻企业因轻微违法行为所承受的负担,同时有效加速货物通关进程。 为继续规范和完善这一机制,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的公告》,明确了检验检疫领域的10项免罚情形。这一举措标志着海关惠企容错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制度化。 从实际效果看,容错机制带来的改变是显著的。正定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王逸菁介绍,免罚作业所花费的时间比传统行政处罚作业缩短了一大半,这直接提升了企业的通关效能。更为重要的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方式更容易获得企业的理解和认同,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合规意识。 这种理念转变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改变了企业与监管部门的互动模式。传统的处罚导向往往容易激发企业的对抗心理,而容错机制则通过教育和引导,帮助企业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逐步建立起长效的合规机制,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规范,最终实现良性发展。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一政策调整反映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的背景下,通过创新执法方式来为企业减负,既是对市场主体的尊重,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海关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率先推行容错机制,为其他部门提供了有益借鉴。 需要指出,容错不等于纵容。这一机制的前提是违法行为确实轻微且不影响海关统计等核心职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海关仍将依法严厉打击。这种有原则的容错,既保护了守法企业的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公平性。
柔性执法不是降低标准,而是在法治框架内以更科学的方式实现监管目标。通过容错免罚推动企业改进流程、补齐短板——既说明了治理理念的更新——也回应了市场主体对"可预期、可理解、可操作"制度的期待。形成"守法者受益、失范者纠偏、恶意者严惩"的清晰导向,才能让通关效率的提升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