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晓睿: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钱晓睿在3月15日向外界发布了一则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推出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这一规定给从3月15日开始施行,到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这个动作可是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让个人贷款市场秩序更规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这个规定不仅要求金融机构给贷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成本,还要在营业场所和官网等处给借款人公布正常履约情况下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对于现场办理业务的,必须让借款人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的,需要通过弹窗方式展示信息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的话,也得在订单支付页面上明确展示相关信息。根据要求,只要相关融资成本发生变动了,比如利率基准调整或者有优惠活动了,金融机构得及时告诉借款人。为了确保合作机构落实这个规定,金融机构得在合同中明确责任义务。对于那些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贷款人以及对合作机构失管失控的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并采取监管措施。《规定》明确了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个人贷款是指给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或生产经营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