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在国家民委最新公布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及其下辖的乡村、群团组织共有4个单位入选。这些单位覆盖州、乡、村不同层级,展现了从整体规划到基层落实、从文化传承到青年参与的多维度实践成果,为其他民族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
民族团结是共同繁荣的基石。黔东南四地入选全国示范单位,展现了该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的成效。这些因地制宜的创新实践,为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鲜活样本。未来——黔东南应继续深化创建——为全国民族地区贡献更多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