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阳野生猴群频繁侵扰农田 当地多措并举构建人猴和谐共生机制

广西百色市田阳区五村镇近期面临一个典型的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现实课题。该镇政府9日通报,辖区内野生猴群频繁下山进入果园采食,对果农的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该事件反映出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平衡问题。 从问题的成因看,野生猴群下山觅食通常与多个因素涉及的。一上——随着生态环保工作的加快——野生动物栖息地得到更好保护,种群数量逐年增加,对食物的需求量随之上升。另一方面,山区果园种植规模扩大,果实成熟期间散发的气味容易吸引野生动物下山。此外,气候变化、自然食物供应波动等因素也可能促使猴群改变活动范围。 这类人猴冲突事件我国南方地区并非个案。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野生动物种群恢复良好,但由此引发的人与野生动物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野生猴群、野猪、黑熊等动物下山伤害农作物、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面临的共同挑战。 田阳区五村镇的应对举措反映了科学、人性化的处置思路。政府部门没有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而是坚持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前提下,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具体包括:组织护林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驱赶猴群;指导果农采取人工驱赶、设置物理隔离设施等合规防护措施,这些方法既能有效保护农作物,又不伤害野生动物;同时开展损失调查评估,为后续补偿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在野生动物保护法框架内,对农民权益的切实维护。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不是一个短期问题,而是需要长期应对的课题。通报明确提出要建立长效防护机制,这表明有关部门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多上的努力: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二是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在果园周边设置防护隔离带;三是建立人猴冲突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四是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这一事件也提示我们,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农民利益保护并非对立关系,而是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平衡点。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由政府给予补偿。这一规定为解决人猴冲突提供了法律依据。田阳区政府表示将依照法律法规争取补偿事宜,这是对法律精神的正确践行。

野生动物进村入园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生态环境改善背景下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课题;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好群众利益,把治理手段做实做细,才能在保护与发展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以此次处置为契机,推动监测预警、防护设施、评估补偿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既有助于守护绿水青山,也将为乡村产业稳产增收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