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网络拍卖平台上以“一元起拍”“特价房”“不限购不限贷”“包清场”等字样吸引眼球的房源频繁出现,围观人数不少,部分购房者抱着“低价捡漏”的心理参与竞拍。
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表明,若标的房产存在权属和建设手续瑕疵,所谓“低价机会”可能迅速演变为高成本维权。
问题:低门槛网拍房源暗藏权属风险。
该案中,原告李某通过网络竞拍方式拍下一套“1元起拍房”,最终成交价为65万余元。
拍卖页面提示标的为合作建房形式、无房产证、用途为普通住宅等信息。
竞拍成功后,李某与房主王某签署相关协议。
此后李某得知涉案房屋系违法建筑,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且无合法报批报建手续,且尚未实际交付,遂起诉要求返还购房款。
原因:历史遗留与信息不对称叠加,平台审核与宣传边界模糊。
承办法官指出,深圳在早期城市发展阶段因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等历史原因,遗留部分“统建楼”“历史遗留房产”等类型房屋,不少未能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甚至属于违章建筑。
在网络拍卖场景中,挂拍主体分散、信息呈现碎片化,买受人往往难以准确判断房屋是否合法可交易。
加之网络拍卖“一锤定音”,竞价一旦落槌即形成交易期待,事后再发现权属问题,容易陷入取证难、沟通难、诉讼周期长等困境。
影响:买受人权益受损,市场交易秩序面临扰动。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交易的标的属于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亦无合法报批报建手续的违法建筑,相关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依据“合同无效取得财产应予返还”等原则,法院判决王某返还李某60余万元购房款。
该案从司法层面释放出明确导向:违法建筑不具备合法流转基础,通过网拍等形式“变相流通”不仅可能使购房款难以及时收回,也容易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放大社会预期波动。
对策:从源头把住准入关口,压实平台与各方主体责任。
为减少此类纠纷、促进市场健康运行,南山法院在系统调研房产网络拍卖现状、梳理涉违法建筑网拍纠纷及法律风险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重点指向三方面:其一,明确房产网拍上架条件,建立或完善准入审查机制,原则上禁止上架无合法权属证明、未通过规划验收的房产;其二,对平台或相关主体使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可能误导公众的宣传表述加强治理,推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其三,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体系,开展违法建筑网拍专项清查,堵住通过网络拍卖渠道“流通”的漏洞,形成监管合力。
前景:以“清单化准入+联合惩戒”提升治理效能,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行政主管部门复函表示已积极采纳建议,并与拍卖行业协会沟通对接多家平台及拍卖公司,强调在产权合法性核验、宣传表述规范、跨区域房源管控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正推动建立行政协调机制,整合市场监管、规划资源、住建等执法力量,构建覆盖交易全链条的综合治理体系,并研究推进市级网络拍卖房产准入负面清单及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
业内普遍认为,若能把审查关口前移、把责任落实到链条各环节,既有助于降低购房者风险,也将推动网络拍卖回归透明、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此案不仅为购房者敲响警钟,也为网络拍卖平台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治理方向。
唯有加强源头管控、完善跨部门协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建房产流入市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有序。
同时,公众也需增强法律意识,理性看待网拍房产,避免因贪图低价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