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最近处理了一个案子。王某和李某恋爱期间,王某给李某转账了2.4万,结果分手后李某不肯还钱。法院判李某得给王某还钱24000元。 这事儿挺有警示作用的。恋爱的时候借钱可别大意,虽然大家都会不好意思签合同,但这事儿最好写清楚。 2019年2月,王某和李某相识。没多久李某就说自己手头紧想借点钱,王某马上就转了5000元过去。接着这一年多里,又陆续转了四次钱:2000元、6000元、4000元。一共加起来就有24000元了。后来两人吵了一架,感情淡了很多。 2021年3月,王某催李某还钱,可李某总是说没钱或者等以后再还。没办法,王某就把李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看了看情况:虽然俩人同居的时候容易混账,而且碍于面子往往不签合同,但这案子里证据挺充分的。微信记录都能证明是借的不是送的。 最后法院判决李某要给王某还24000元。这事儿也给年轻人提个醒:大数额借钱最好写合同或者银行转账备注清楚;留着聊天记录啥的;还有就是别把送礼物和借钱混在一起。钱账有凭证才能避免感情破裂再加上经济纠纷,让恋爱回归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