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车主一分钟内连续别车8次,这背后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

路虎车主一分钟内连续别车8次,这背后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去年12月,长春的吕先生原本好好地开着车,却被一辆路虎车在一分钟内别停了8次,最终导致两车追尾,吕先生的车辆损失近10万元。事发当时,交警查看了行车记录仪后,当场认定这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涉嫌犯罪行为(如寻衅滋事或危险驾驶),并决定将案件移交给派出所处理。然而交警多次移交未果,派出所竟然拒收!原因竟然是“联系不上分局”、“没这回事”。更荒谬的是,面对铁证如山的视频记录和连续8次别车的事实,当地警方竟然出具了决定书,称没有违法事实并终止调查。吕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将此事曝光到网络上。然而却没有等到公道的声音,反而引来了一波威胁电话和骚扰行为。吕先生及其家人的电话被打爆,连单位领导和岳父的老领导都接到施压电话要求和解。甚至有自称民警的人在深夜敲门骚扰吕先生全家一整晚。这些信息泄露得如此精准和彻底,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内部人员通风报信。人民日报发声后上级公安机关才介入调查并纠正了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决定重新调查。3月19日长春市局通报已对该案刑事立案,并对路虎车主孙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进一步侦查中。如果不是因为吕先生在网络上曝光此事引发关注的话,这个冤屈可能会被埋没在沉默中。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路虎车主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危险驾驶罪?不太符合情况。这个罪名通常指两个人之间互相斗气或飙车行为。而此次事件中路虎车主是单方面对无辜司机进行恶意别车行为。寻衅滋事罪?可能性较大。这个罪名包括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等行为。因此很可能符合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点更严重一些!想象一下在繁忙道路上连续别车有多危险,一旦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后果不堪设想。这个罪名通常指使用类似放火、决水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若被认定为该罪名可面临重刑处罚。当然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谁为路虎车主提供保护伞?为何基层警方一开始不肯立案?是保护伞还是关系户?这个问题必须彻底查清而不能含糊其辞。谁泄露了吕先生及其家人的隐私?若是内部人员泄露信息属于知法犯法必须严惩!之前踢皮球的行为该如何处理?那些出具错误决定书或拒收案件的警察需要承担责任而不能让违法不究者逍遥法外。我们期盼的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对待而不是通过网络曝光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