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最近发出了通告,提醒市民们过年期间要注意烟花爆竹的燃放问题。丰泽区和鲤城区的有关部门也都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告知大家哪里可以燃放,哪里禁止燃放。 首先,丰泽区的滨海街、滨海公园、东海大街这些地方,市民们可以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晚上10点到正月初九早上10点,以及正月十五下午6点到晚上10点这几个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过,这次允许燃放的只有200响以下的爆竹和高度不超过3米的小型环保烟花。 在这个限放区以外的其他地方,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违反规定的人,会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看看鲤城区,江南公园周边的顺济新桥、江滨南路、泉州大桥和晋江也划定了限放区域。和丰泽区一样,这里也只能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晚上10点到正月初九早上10点,以及正月十五下午6点到晚上10点这几个时间段内燃放。同样只能放200响以下的爆竹和高度不超过3米的小型环保烟花。 除了这两个地方外,泉州中心市区的其他区域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如果有人在禁放区里放或者是违规放鞭炮或者烟火,都要受到处罚。具体来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法买卖、储存等行为会被拘留;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会被罚款。 此外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所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方式燃放的人,都会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要依法给予处罚。 总之就是:红线范围内的地方才能放烟花爆竹,红线外的就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