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在出境航班监管过程中,成功查获一起旅客违规携带黄金制品案件。
两名中国籍旅客企图通过藏匿手段将6件黄金制品带出国境,总净重约603.96克,按查获当日金价估算,案值约59万元人民币。
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涉案旅客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处罚。
案件查获过程充分体现了海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两名旅客选择了"无申报通道"通关,但其行李箱在安检机中呈现出异常的高密度阴影,立即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警觉。
经过依法开箱查验,工作人员从两名旅客的手提行李中发现了被藏匿在衣物和小包里的黄金制品。
进一步调查表明,这两名当事人在明知黄金属于国家限制性管理出境物品的情况下,仍然采取了藏匿、瞒报等方式企图逃避海关监管,其主观故意十分明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明确要求,旅客超量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方可携带。
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出入境限制物品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关于黄金饰品能否携带的问题。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黄金戒指、项链等饰品同样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并非绝对禁止,但需要主动申报。
许多旅客对此存在认识误区,以为个人饰品不受限制,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除黄金外,日常生活中还有多类常见物品属于限制或禁止进出境范畴。
货币现钞是典型的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对于酒精饮料,旅客如需携带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需满足两个条件,即总容量不能超过1500毫升,且最多可以携带两瓶。
此外,蔬菜、水果、种子等植物产品属于禁止入境物品,即使这些产品在国内市场可以购买到进口版本,旅客也不能随意携带入境。
对于为何旅客携带的果蔬不能进口而国内却能买到进口水果的疑问,海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解释。
我国允许通过货物贸易渠道批量进口水果,海关对此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流程,确保国外水果以最新鲜、最安全的状态进入消费领域。
而旅客携带的水果由于未经过检验检疫程序,一旦携带有害生物,就会对我国的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这一规定的出台,正是基于防范植物疫情传入的重要考量。
为了帮助旅客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海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建议。
出入境前,旅客应主动了解我国及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禁限物品规定。
对于应申报物品,务必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对于不明确是否属于应申报物品的情况,旅客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或主动咨询地方海关工作人员,以便获得准确、专业的指导。
口岸是开放的前沿,也是国家安全与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关口。
对个人而言,通关并非“能否带走”的选择题,而是“是否依法申报”的必答题。
把申报当作跨境出行的基本礼仪和法律义务,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平秩序的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