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也是见义勇为

最近,甘肃定西和广东汕尾这些地方,都开始考虑给器官捐献者颁奖了。大家议论纷纷,也有专家呼吁建立一个独立的荣誉体系。甘肃定西市和广东汕尾市等地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把器官捐献也看作是见义勇为。 器官捐献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不仅是对别人生命的拯救,也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所以才会有这些地方把它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围的尝试。 不过,也有人觉得不太对劲儿。因为传统意义上的见义勇为通常是指个人在紧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去救别人或者跟坏人做斗争。而器官捐献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安全性也有保障,并不像传统见义勇为那样充满即时风险。所以有人担心这样直接并轨可能会让“见义勇为”这个词变得模糊不清。 其实专家建议可以把器官捐献单独拿出来,设立一个专门的荣誉奖项。比如设立一个“生命奉献奖”,还有就是给予他们家庭更多的关怀和保障措施。 器官捐献是一件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崇高事业,各地给他们颁奖是好的事情。但是公共政策要精准施策、分类引导。如果只是简单地把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放在一起表彰,可能会削弱“见义勇为”原有的辨识度和示范作用。 所以最好是给器官捐献者设立一套独立的荣誉表彰体系,让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肯定。同时还要解决好他们家庭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尊重。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在法治化、伦理化、人性化的轨道上发展得更好。 甘肃省定西市、广东省汕尾市都在尝试这个新举措呢!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