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后大家再见面,谁把小雨的爱夺得了?第一个人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她虽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却赢得了大家的心。她是个南方姑娘,长得清秀,说话好听,像个磁铁一样吸引了很多男生。这个人叫大海,他来自特区,个性豪爽。他喜欢一个人,就会让人都知道。有一次在实验室门口,他喊了声“小雨,小心硫酸”,整个宿舍都知道了。小明第一次跟小雨一起做实验时,紧张得把硫酸打翻了,还烧到了她的白大褂。但小雨没发火,先关心小明有没有烫伤。那天晚上大海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床板都被压得直响。 还有一个叫小兵的男生也喜欢小雨。他和小雨是一个县的人,想通过读书跳出山村的穷日子。他的学习成绩一直是班里最好的。每次小雨回家的时候,小兵都会绕路送她到县城去。三十多小时的车程对他来说一点都不辛苦。我们后来才知道,小兵其实是想摆脱那个没有未来的穷山村。而小雨就成了他心里的希望。 才子哥住在上铺靠窗户的位置,一翻身就能看到开水房的蒸汽。他说自己的诗就像清风和号角一样,要唱给小雨听。毕业留言册上他给小雨夹了两首长诗,可小雨却把诗原封不动地退给了他。 毕业时国家包分配工作,大海和小雨被分到了不同的地方:一个去了特区工作,一个回了山城。异地恋只持续了一年多就散了。同学聚会上大海喝酒后说:“毕业分配不只是一张纸。” 三十年后再见面时,小雨依然温柔漂亮,岁月只在她眼角留下了一些细纹;大海变得大方了些,但肚子上也多了不少肉;小兵当了公务员,管理着一群人;才子哥没来参加聚会,听说他早就不写诗了。 我们问小雨:“当年谁最靠近你的心?”小雨笑着说:“你们都太拼命了。” 那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赢家并不是牵过手或者吻过额头的人,而是把喜欢藏在心里把回忆酿成美酒的人。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角——除了那段再也回不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