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的李思彤记者揭露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真相。一些商家为了运输方便,竟给鲜鱼“打了麻醉针”,而他们使用的竟然是工业酒精这种剧毒物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山东临沂和重庆的监管部门立刻采取行动,要求严查这一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长途运输的活鱼居然集体昏迷,商家还大言不惭地说“搞一下就活了”。记者走访重庆、山东临沂、安徽宿州等地市场发现,工人们在水里添加的所谓“鱼护宝”,竟然是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厂家、没有许可证的“三无”产品。这种工业酒精里含有剧毒甲醇,直接食用会让人失明甚至死亡;丁香酚长期使用会损伤肝肾;甲盐更是未经批准就被用在了鱼身上。国家卫健委发布的GB1886.129-2022标准明确规定,丁香酚只能当食品添加剂用,水产养殖根本不允许使用它。 面对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山东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立案调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紧急控制了涉事产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记者在电商平台上发现,“鱼用安定剂”、“丁香酚”等商品依然在售,不少买家留言说效果很好。网友们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担忧,呼吁加强监管。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胡青春指出,生产、销售、使用这种“三无”麻醉剂是违法行为。如果商家明知丁香酚有毒却仍给鱼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他们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可能被判罚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 胡青春律师还建议完善相关法规,我国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用丁香酚给活鱼做麻醉剂,存在立法空白。监管部门应该对丁香酚、MS-222等食品添加剂在活鱼运输中的使用加以严格规制。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鼓励商家探索更安全的运输技术。 这个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我们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制这种用工业酒精麻醉活鱼的恶劣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健委一定要联合行动起来,让那些黑心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