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以"安全风险"为由限制中企参与5G建设 商务部严正回应:反对歧视性做法

近期,欧盟发布有关“关键行业供应链安全”的文件,提出对成员国实施统一要求,涉及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技术(ICT)服务管理等18个领域,并以“高风险供应商”为由强化排除性安排。

有关举措被外界解读为将部分中国企业纳入限制范围,进而影响其参与欧洲5G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对此,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中方对此高度关注并提出严正关切,强调中国企业在欧洲市场长期坚持依法合规运营,为欧洲消费者和产业界提供了可靠产品与服务,为当地电信与数字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方明确反对欧方在缺乏事实依据情况下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限制,并反对把经贸议题政治化、把安全概念泛化的错误做法。

从问题本身看,欧盟此次以制度性文件方式提出跨行业、跨领域的排除要求,实质上是以供应链“安全”为名,进一步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并通过统一口径向成员国传导政策压力。

信息通信网络属于典型的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周期长、投入高、替换成本大,任何基于不确定指控的排除性规定,都可能引发市场预期波动,并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直接冲击。

将特定国家企业贴上“高风险”标签而缺少公开、透明、可核验的证据链,也容易造成“先定性、后取证”的治理逻辑,削弱规则公信力。

从原因分析看,欧盟在数字经济、产业链安全与地缘政治多重变量交织下,近年来对关键技术和基础设施的风险审查趋严。

一方面,欧洲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网络安全治理,政策工具更倾向于以“预防性监管”覆盖电信、云服务、数据管理等领域;另一方面,外部战略竞争加剧,部分政治力量将安全概念过度扩展至经贸合作,推动形成带有明显阵营色彩的供应链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若以政治判断替代技术评估、以身份归类替代事实审查,容易使“安全”成为贸易保护或产业排他手段,背离开放合作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从影响层面观察,相关措施短期内可能加大欧洲电信运营商建设与运维成本,影响网络部署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市场竞争带来的技术进步与价格优化。

对全球产业链而言,排除性政策会加剧供应链割裂风险,企业合规成本上升,跨境项目不确定性增加,最终压力可能传导至终端用户与产业数字化进程。

更重要的是,若以泛安全化方式处理正常经贸往来,容易引发规则摩擦与互信受损,不利于中欧在绿色转型、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从对策角度看,中方已通过公开渠道阐明立场:一是要求欧方坚持事实与证据标准,遵循非歧视原则,避免以不透明标准对企业作出带有预设立场的“风险”认定;二是主张将经贸问题回归市场和规则轨道,通过平等对话妥善处理分歧;三是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反对以行政性排除干预正常商业合作。

对欧方而言,如确有网络安全关切,应通过技术标准、透明审查、可申诉机制和一致性监管来实现风险管理,避免将特定国家企业一概而论。

对企业而言,则需进一步强化合规建设与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数据保护、网络安全、供应链可追溯等方面提升透明度,以减少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冲击。

从前景判断看,中欧经济互补性强,合作基础广泛,稳定、可预期的经贸环境符合双方共同利益。

数字基础设施与产业数字化是欧洲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开放竞争和多元供应更有利于提升韧性与效率。

若欧盟持续以泛安全化思路强化排他性安排,可能在中长期削弱其自身创新活力与市场吸引力,也会给中欧合作增添新的阻力。

反之,若欧方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的审查框架,通过对话协商管控分歧,有助于维护中欧经贸合作的稳定性,推动数字经济合作在可控风险前提下实现互利共赢。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深化,供应链的国际合作已成为必然趋势。

以安全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既违背了经济规律,也不符合时代发展方向。

欧盟的这一政策如果得不到纠正,势必会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和经济分化。

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立场,代表了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的正义声音。

国际社会应当认真思考,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保护开放合作的大局,这是摆在各国面前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