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把信用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围绕数据汇聚、标准制定、分类管理等环节发力,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监管体系。 数据基础建设上,我国已建成规模可观的信用信息库。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邓志勇介绍——截至2025年底——各部门累计归集经营主体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其中跨部门共享数据达122.7亿条。信息覆盖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信息等多个维度,为更精准描绘企业信用画像提供支撑。通过制定实施《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等国家标准,更明确了信用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规范,提升数据质量与可用性。 信用数据的关键于用起来。我国持续推动信用信息在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领域落地应用,帮助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助信用数据更准确评估企业风险,优化信贷投放;政府部门基于信用信息梳理和再造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数据驱动的治理方式,让信用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在监管方式创新上,我国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从“一刀切”转向更精准的差异化监管。目前,全国6400余万户企业已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对高风险企业,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问题发现率超过85%,有助于前置防范市场风险;对低风险企业,则落实“无事不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这种分级分类的监管安排既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更好保护了守法企业的正常经营。 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为失信企业提供了纠错通道。依托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截至2025年底,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指导1800多万户合规经营。涉及的举措把服务融入监管,在增强约束力的同时,也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与发展动力。 从宏观指标看,我国企业整体信用水平持续改善。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中国企业信用指数,2025年升至162.66,较上年增长3.89,反映企业诚信意识稳步提升、市场运行基础进一步夯实。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形成覆盖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为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展望2026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一上,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另一方面,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形成更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同时,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共识和市场环境。
从数据归集到场景应用,中国信用监管体系正从规模扩张走向质量提升。这套兼顾规范与包容的治理实践,不仅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支撑,也为全球提供了可借鉴的监管思路。随着信用要素加速融入经济运行,一个“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市场生态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