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薪配送"陷阱 成都三男子非法运输"笑气"获刑

近日,成都市金牛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三名被告人张某某、陈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四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毒品犯罪活动日趋隐蔽、手段不断翻新的严峻形势。

从业人员成为犯罪目标的新现象值得警惕。

张某某曾从事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工作,因负债压力大、收入不稳定,在外卖群中看到"高薪招聘"信息后心动加入。

对方声称只是运送酒水礼品,日薪可达三四百元,实际上运送的是毒品替代品"笑气"。

这种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精准诈骗反映出犯罪分子已将目光瞄准流动性强、便于伪装的从业人员。

链条式传播加剧了犯罪规模的扩大。

张某某加入后将这条"赚钱门路"告知表弟陈某,陈某随后利用租来的网约车协助运输。

陈某再拉拢同学张某加入。

三人虽在二零二五年三月和六月期间因运送"笑气"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仍未收手,继续参与犯罪活动。

这种"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模式,使非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造成的社会危害随之增加。

从二零二五年二月至六月,三人在"上家"安排下,长期向吸食人员运送"笑气"。

为掩人耳目,上游犯罪分子刻意物色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流动性强的人员进行配送,三人从未见过上家或最终买家,只是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便离开。

整个犯罪链条设计周密,分工明确,参与人员相对隐蔽,大大增加了侦查难度。

经查,三人在此期间分别获利三万余元、八万余元、四万余元。

犯罪分子利用参与人员的认知盲点实施欺骗。

三人一度轻信"上家"所谓"运送笑气最多只是拘留"的谎言,对其行为的严重性缺乏认识。

实际上,"笑气"虽然在医疗和食品工业中有合法用途,但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已构成犯罪。

法院认定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该案反映出新型毒品犯罪呈现的新特点。

传统毒品贩运依赖固定据点和人脉网络,而新型毒品替代品的贩运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灵活就业渠道,通过虚假招聘、高薪诱饵等手段吸引普通劳动者参与其中。

这类人员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容易被蒙蔽,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工具人"。

禁毒执法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型毒品替代品的监管力度。

"笑气"作为危险化学品,其非法经营已被纳入刑事打击范围,但社会认知度仍不足。

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新型毒品替代品危害性的认识,特别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律警示。

同时,要强化对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举报可疑的"高薪配送"信息。

“高薪”往往是陷阱的包装,所谓“只会拘留”的侥幸说辞更是对法律的误读。

对个人而言,守住底线、远离违法寄递与跑腿,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对社会治理而言,唯有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源头管控、平台尽责与群防群治,才能让非法链条无处遁形,让每一份劳动回归合法合规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