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通报重大欺诈骗保案:院长与医保科负责人合谋套取基金55万余元获刑

近日,内蒙古通辽市一起涉及国家医保基金安全的诈骗案件宣判,引发关注。经查,2018年至2023年4月期间,通辽健安医院院长宋某某与医保科负责人张某合谋,通过非法获取他人医保信息、伪造住院记录等方式,持续骗取医保基金55.6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张某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关乎制度公平与公信力。通辽这起案件表明,侵吞公共资金、以权谋私终将受到法律追究。只有坚持依法严惩与系统治理并重,压实定点机构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才能守住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