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通报,集中披露5起供电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利用自然垄断环节优势、干预竞争性业务市场的典型问题,覆盖用电报装、方案评审、接入服务、工程分包、设计评审等关键环节。
通报强调,相关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背离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规范运行与竞争性业务市场化放开的改革方向,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措施,并对行业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问题:从“提前介入”到“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乱象指向关键环节。
通报所列问题具有较强共性:一是个别供电企业在受理用户用电报装后,授意关联施工企业提前参与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等环节,使关联方先一步掌握项目需求与流程信息,从而在承揽施工项目中占据优势。
二是个别供电企业在尚未正式答复用户供电方案前,安排关联设计企业参与内部评审,导致关联设计企业提前获取关键信息与方案细节,进而承揽后续受电工程设计业务。
三是违规执行接入政策,通过不符合范围的“低压免费接入”等方式变相降低关联企业用电成本、抬升其市场竞争力。
四是关联企业借助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环节的业务影响力,以签订分包合同为名向社会施工企业收取费用,甚至存在“只收费不施工”现象。
五是评审机构与市场化设计主体“同体运行”,以不同名义既开展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又承揽市场化设计业务,破坏应有的独立、公正原则。
原因:自然垄断优势与竞争性业务边界不清,内控与监督短板叠加。
供电服务具备明显的自然垄断属性,用户报装、接入、计量、验收等流程具有强依赖性,任何在关键节点的“信息先得”“流程优先”都可能转化为关联企业的商业机会。
在一些基层单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经营边界与合规红线把握不严,对关联交易、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不健全,导致“利用资源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的冲动被放大。
同时,少数环节存在流程透明度不足、外部监督触达不够、信息留痕与问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为不当干预提供了空间。
随着配套业务市场化程度提高,设计、施工等环节竞争更充分,若监管与内控未同步强化,便容易出现“垄断资源导流”的变形操作。
影响:侵蚀公平竞争与营商环境,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
上述行为直接扰乱市场秩序:对用户而言,选择权被削弱,可能面临被动接受指定或“强势推荐”的服务方案,成本与工期存在不确定性;对社会设计、施工企业而言,公平竞标机会被挤压,合规经营者承受不合理收费或隐性门槛;对行业而言,若评审与市场经营不分离,将削弱技术评审公信力,影响接入安全与工程质量治理。
更深层次看,这类问题会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损害地方营商环境,也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相悖。
对策:以“独立、透明、可追责”为抓手,压实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行。
通报明确提出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规范自然垄断环节经营行为,加快推动市场化业务有序放开,严禁借助垄断优势向竞争性环节延伸。
落实到具体治理,应在几方面发力:其一,强化制度隔离与利益冲突管理,厘清供电企业在报装受理、方案答复、评审组织、验收接电等环节的权责边界,严格执行关联企业回避与信息隔离要求。
其二,提升流程公开透明度,完善报装、评审、验收等环节的标准化清单与时限管理,减少人为裁量空间,推动关键节点全流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
其三,严肃处置违规行为,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同时对典型情形开展专项排查,聚焦关联交易、低压接入政策执行、分包收费等高风险点。
其四,畅通社会监督与申诉渠道,保护用户与社会企业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对不合理要求敢于说“不”、能够维权、得到回应。
前景:监管趋严与改革深化并行,公平竞争将成为行业共识性底线。
此次通报释放出明确政策信号: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将持续强化,竞争性业务市场化放开将坚持“有序、规范、可监管”的路径。
可以预期,围绕关联企业介入、评审独立性、接入政策执行、公正验收等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和企业内控将进一步加密制度笼子,推动形成边界清晰、规则统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对供电企业而言,合规经营与服务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对设计、施工等社会主体而言,公平可进入的环境有望进一步巩固;对用户而言,获得感将更多体现在规则公平、流程规范与成本可控上。
国家能源局的这次通报体现了深化能源领域改革的坚定决心和有效监管的实际行动。
当前,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进一步规范垄断环节的运营秩序。
供电企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应当以这五起典型问题为镜鉴,切实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经营,为建设更加开放、公平、有序的能源市场做出应有贡献。
唯有如此,才能推动能源行业朝着更加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