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撬动资源向创新前沿集聚,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

科技与金融的融合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的实现。

当前,以新一轮科技革命为背景,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金融生态体系,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技术赋能已成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正在重构金融业态的运行逻辑。

建设银行推出的"天眦"智能风控系统已覆盖全行98%的零售信贷业务,信用卡欺诈损失率同比下降52%,充分证明了智能风控对传统金融风险定价模型的优化升级作用。

在财富管理领域,2024年我国智能投顾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190亿元,预计到"十五五"末,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的覆盖率将继续提升。

资本市场同样受益于技术赋能,深交所与华为联合发布的证券行业法规大模型,有效提升了信息披露质量与审核效率,利用技术手段破解了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资本定价更加贴合科技企业的真实价值。

然而,现实中仍存在突出矛盾。

传统金融体系的运行逻辑与科技创新的内在特征之间存在明显偏差。

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而传统金融风控模式主要依赖有形资产抵押,这种供需错配导致企业融资可得性偏低。

与此同时,风险分担机制缺位、差异化风险定价工具缺乏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性,形成了创新需求旺盛而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局面。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为破解这一难题指明了方向。

当前应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从多个维度推进改革。

首先,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

应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中心并制定统一的专利价值评估标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对入选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和风险补偿。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动态更新企业信用画像。

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实施差异化考核机制。

同时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建立保险资金与科技项目的对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其次,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在融资端,应细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定位,明确科创板聚焦硬科技企业,从研发投入占比、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性等方面强化硬科技属性识别,优化上市审核机制,畅通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

在投资端,应扩大长期资金入市规模,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比例上限,提升养老金入市比例。

同时优化税收激励机制,延长社保基金等投资收益免税期限,对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股票、基金实行递延纳税,引导长期资金持续入市。

再次,健全风险缓释体系。

应创新风险定价工具,开发科技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允许金融机构以科技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等非标准化资产作为抵押品。

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和扩大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明确补偿范围、标准和流程。

设立资本市场长期资金风险补偿基金,对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的短期大额亏损给予阶段性流动性支持,降低资金管理者的业绩考核压力,引导市场专注于对科技型企业的长期价值投资。

科技金融改革不仅关乎资金配置效率,更是国家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基建。

当金融资本与创新要素实现更高水平循环,中国经济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将获得新的加速度。

这场深刻变革,正在重塑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