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区域竞争加剧、新旧动能转换加速的背景下,如何以更有效的制度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治理效能,成为福建在新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实践表明——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越会触及深层矛盾:要素流动仍有隐性壁垒,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仍需贯通,社会治理在精细化、法治化上仍存短板,公共服务与人才支撑对产业升级的适配度仍待提高。 原因——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传统比较优势的边际效应递减,亟需通过制度创新塑造新优势。另一方面,经济社会运行中仍存跨部门协同不足、规则标准不统一、激励约束不匹配等问题,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与治理效能释放。此外,随着人员流动加快、产业集聚和城市化水平提升,交通安全、基层法治参与等新情况增多,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制度创新的带动作用正在显现。过去一年,福建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进行,部分改革经验得到推广,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获批,传递出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的清晰信号。更重要的是,改革不仅服务当下稳增长、稳预期,更着眼于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推动先进要素向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加速集聚,有助于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增强在全国大局中的支撑作用。同时,法治与治理能力提升,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预期与更可靠的安全环境。 对策——围绕“机制活”的核心要求,代表委员提出多项有针对性的建议,体现出改革向深处攻坚、向实处落地的取向。 其一,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培育新动能。面对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求,有委员建议加强战略产业人才的系统化遴选与赋能,探索建立省级“战略产业科学家”备选库,完善举荐与竞争择优并重的选拔机制,搭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交流合作平台。其要点在于把“人”的创造力置于制度设计中心,通过更精准的政策工具促进原创突破、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落地,缩短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距离。 其二,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法治是重要的营商环境,也是社会稳定的制度保障。有委员建议拓展台胞参与法治建设的制度化渠道,在台胞聚集区探索设置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岗位,推动其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并在法治人物、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对涉台法律服务、两岸法治交流和公益法律实践的贡献予以适当体现。通过完善参与机制与评价激励,有助于凝聚多元力量共建法治福建,也契合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现实需求。 其三,以制度完善回应民生关切、提升治理精度。在交通治理上,有代表提出,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已成为诱发事故的重要风险点,现有约束在执法监管与惩戒力度上仍有不足。建议从完善配套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入手,同时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对违法行为的识别与取证效率,并将风险教育纳入驾驶人培训考试与常态化宣传。这类建议指向共同目标:以规则更清晰、执法更有力、教育更到位的综合施策,推动社会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其四,以更大力度“投资于人”夯实长远竞争力。发展归根到底靠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投资于物、投资于人、投资于智”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畅通社会流动渠道,维护公平正义,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其政策指向在于:通过教育培训、技能提升、就业服务与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促进人的发展与潜能释放,为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提供持续的人才供给。 前景——站在“十五五”开局的重要节点,福建改革的着力点将更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与可复制推广:在经济领域,围绕要素市场化配置、民营经济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等持续攻坚;在创新领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制度链条;在治理领域,推动法治化、数字化、精细化治理能力提升,形成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可以预期,随着改革举措更落地见效,福建将以更稳定的制度预期、更高效的资源配置和更优的营商环境,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贡献更具辨识度的“福建实践”。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重要节点,福建正以更具突破性的机制创新,打通制约发展的难点堵点,推动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更顺畅地集聚流动;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社会治理机制完善、人力资本投资等多维度改革,福建将在服务全国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动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