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为近期多发的商标侵权纠纷提供了参考;被告广州店小二贸易有限公司因在天猫平台销售带有“顺丰速孕”字样的创意车贴,被认定构成对顺丰集团驰名商标的恶意模仿,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销售的涉案产品虽标注为第16类印刷品,但与原告注册在第39类快递服务的“顺丰速运”商标高度近似。二者在中英文标识上完全一致,且均以车辆张贴为主要使用方式。更关键的是,“速孕”在网络语境中的戏谑含义,与物流服务品牌生硬绑定后,容易引发负面联想并损害商誉。
市场活力来自创新,也依赖边界清晰;“幽默”可以成为营销手段,但如果以误导公众、贬损商誉、突破公序良俗为代价,就不再是创意表达,而是对规则的挑战。本案提醒各方:尊重知识产权与社会价值底线,是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基础,也关乎企业品牌的长期经营与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