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的计划已经正式公布,把这次制定的规章分成三个部分:即政府规章、“小快灵”规章项目指标和待调研论证后提出的规章项目。这次计划共计了50个项目,内容涉及政务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统计等多个领域。浙江省人民政府希望通过制定这些规章,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进老年教育工作、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水平、完善统计数据的采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此外,政府还关注到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殡葬管理等问题的强烈呼声,给修订《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提供了机会。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知》预留了2-3件“小快灵”规章项目指标。这些指标可以用来解决改革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涉及政府部门责任落实的立法事项。同时,《通知》也严格落实政府规章常态化清理要求,适时推动对已实施规章的修改或废止工作。这次清理主要针对《浙江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等规章。需要进一步调研和论证的规章项目有13件,涉及实验动物管理、农村道路建设、地方储备粮管理、林权流转抵押管理、地震预警管理等多个领域。《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立法工作任务。起草单位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认真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与协商协调等工作。涉及增加基层财政支出和企业负担的内容应当科学测算和论证,并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对接。《通知》还要求省司法厅要强化统筹指导,严把审查关口,妥善处理意见分歧。同时还要加强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的沟通联系,推进“一起来立法”改革,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 这次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把很多重点放在了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保护老年教育方面。浙江省统计条例的修订也被列入计划中。同时还把城乡公共交通条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农村集体经济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也纳入了年内提请审议的范围。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通知》指出根据上位法制定情况适时推动修订《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年内制定出台的还有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修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这三项规章项目。 除了上述这些正式列入议程的项目外,《通知》还为解决改革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预留了2-3件“小快灵”规章项目指标。这些指标可以用来解决群众呼声强烈且涉及政府部门责任落实的立法事项。《通知》也强调要严格落实政府规章常态化清理要求,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制体系,《通知》提出需要进一步调研和论证13项规章项目: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订、“四好农村路”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林权流转抵押管理办法修订、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和办法都被纳入其中。 这个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已,《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起草单位要严格遵守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涉及到基层财政支出和企业负担时需要科学测算和论证并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对接。同时还要求司法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审查把关,妥善处理分歧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以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这次公布的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展示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推动社会发展和提升治理水平方面的决心与能力。通过完善政务服务、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的法规建设,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这个计划也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目标。 无论是对于长三角地区还是整个浙江省来说,“一网通办”的推动都将极大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则将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此外还有老年教育条例、城乡公共交通条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也将为社会各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总之,《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通过不断完善法制体系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福祉。这次计划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民需求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也为未来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期待着这些法规能够尽快落地实施并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