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浙江舟山发生了一件令人感动的故事,主角是81岁的陈大。他每天凌晨4点半起床,给老伴儿做了饭,6点准时坐上舟山汽运公司的跨海大巴,赶往宁波医院探视病危的老伴儿。整整105天,他不辞辛苦地坚持这个过程。医院被他的坚持感动,特意给陈大提前了探视时间,而舟山汽运公司也给了他一个绿色通道,让他每天省下60元车费。然而,遗憾的是,105天后老伴儿还是走了。陈大爷握着老伴儿的手哭着道别:“下辈子我们还结成夫妻好吗?”这个故事在网上传开后,无数人都被感动得流泪。这个故事背后还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探讨一下。首先是ICU不能随便进入的问题。根据医院规定,ICU是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和给病人提供安静无菌环境而严格控制探视时间的。一般情况下每天只有半小时左右的探视时间,而且每次只能进一两位家属。但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宁波医院破例给陈大提前了探视时间。这样做既符合人情也有法律依据。《民法典》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强调尊重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当患者病情危急或者像陈大老伴儿这样需要情感支持时,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探视规定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临终关怀阶段给予特殊探视权是可行的。 其次是公交公司免除车费的问题。陈大爷每天往返宁波和舟山需要支付车费,但这次舟山汽运公司免除了每天60元车费。从法律角度看这个行为是符合规定的。公交公司和乘客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虽然乘客需要买票上车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老年人、学生等可以免费乘车。《民法典》还规定对于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同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公交公司免除陈大爷车费是行使自主经营权、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债务问题。为了治病陈大爷花光了积蓄还借了十多万外债,现在老伴儿去世后这些债务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治病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陈大爷为了救老伴儿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老伴儿去世后这笔债务依然存在但作为在世一方陈大爷有义务继续偿还并可以用遗产清偿债务。 总之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少来夫妻老来伴”的深刻意义同时也提醒我们法律制度不是冷冰冰的它们可以为人情留一扇窗医院提前探视公交公司免票这些善意举动其实都有法律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