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大家总觉得只有动手才叫家暴,其实不是!像那种天天辱骂嘲讽、不让你见朋友、甚至连生病也不给你看病的行为,也是妥妥的家暴! 呼和浩特市妇联新媒体中心告诉你,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又放出大招了。他们公布了一批让人眼前一亮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明确了像长期羞辱、限制社交、经济控制这些都算家暴。最绝的是,他们还用数据说话——全国法院已经签发了3.3万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是怎么说的呢?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把家暴的边界定得死死的。第一是语言暴力,哪怕是再难听的谩骂都不行。第二是限制社交自由,你要是想出去聚会吃饭就拿自伤自残威胁你,这可不行!第三是经济控制,要是你完全掌管家里的钱却不让配偶花钱看病、买生活用品,那绝对是违法的! 咱们再来说说具体的后果。那些敢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还继续施暴的人,等着司法拘留吧!法院可不是说说而已,对“硬暴力”和“软暴力”都会一视同仁地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也说了,咱们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长期不让配偶出门、见朋友,虽然没把人打伤打残,但这心理上的压抑劲儿比直接动手还难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更是直接写明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无论你是动手打人还是精神折磨人,都得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呼和浩特市妇联新媒体中心 最重要的是要记住啊!家暴可不是什么“家务事”,也不能忍着不吭声。只要你受了欺负,法律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快来戳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