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服务实体经济“双提升”,上海“十五五”阶段提出多项更具系统性的开放举措和制度安排;其中,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制度规则体系、推进自贸离岸债等业务,被视为完善金融开放布局、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抓手。如何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形成可持续的制度供给与风险屏障,成为下一步工作的关键课题。 从现实问题看,一上,企业全球化经营与产业链布局持续深化,对跨境融资、风险对冲、结算效率以及综合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国际金融竞争加剧——全球资本流动以及利率、汇率波动更为复杂,金融市场需要更高质量的产品供给与更具韧性的制度框架。对上海而言,既要提升国际化金融功能与“上海价格”影响力,也要把金融资源更有效引向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实现开放与发展协同发力。 从原因分析,国家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与金融制度型开放不断深化,要求重点城市规则、标准、治理等加快与国际高标准衔接;同时,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平台先行先试,为新业务、新工具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上海具备较为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要素市场集聚和扎实的跨境业务基础等优势,通过“互联互通+制度创新+机构集聚”的组合发力,有条件在全球金融网络中继续提升枢纽功能。此外,服务企业“走出去”、更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也需要更丰富的跨境投融资工具与更顺畅的资金流通机制,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从影响层面看,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有助于增强市场深度与流动性,推动更多面向国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地,扩大定价影响力与资源配置效率;深化“沪港通”“债券通”“互换通”等机制安排,进一步打通境内外市场连接,有助于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市场,也为境内机构拓展全球业务提供通道支持。集聚外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推动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以及吸引国际金融组织落户,将在人才、资金、产品和风控经验等上形成带动效应,促进金融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推进国际再保险、航运保险等领域承保能力提升,有利于增强对航运、贸易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风险保障,更好支撑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对策路径上,上海明确从多个维度同步推进。其一,深化互联互通机制与国际化产品供给。通过配合监管部门完善机制安排、创新产品体系,增强对全球投资者与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并以更强的定价与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上海价格”国际影响力。其二,强化高能级机构与平台集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吸引资管行业主体集聚,推动保险机构设立再保险运营机构,同时促进更多国际金融组织落地,形成与国际市场对接的专业生态。其三,提升投融资与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金融机构拓展全球服务网络,培育跨境银团贷款中心,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和应用场景,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提升企业集团财资中心等总部经济能级,以更高效率服务实体企业跨境经营。其四,推进离岸金融服务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制度规则体系,稳步推进自贸离岸债等业务发展,并把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创新在可控范围内运行。 服务实体经济是上述举措的落脚点。上海提出在“十五五”时期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供给,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扩大内需、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及民生等领域,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工具与市场机制。其中,在科技金融上,将加快构建全周期、多元化、接力式服务体系,推动科创板与债券市场“科技板”发展,支持市场化并购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壮大,丰富科技信贷产品,推进科技保险创新,提升“研发—转化—产业化—再投资”的资金接续能力。绿色金融上,将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供给,拓展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促进绿色与转型债券发展,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节能降碳与绿色产业领域。 面向前景,随着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上海国际化产品供给、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离岸金融制度规则探索等上有望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制度经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综合竞争力。但也应看到,开放水平越高,对风险识别、合规治理、数据与资金跨境管理等要求越严。未来工作需要在“稳步推进”与“风险可控”之间把握节奏,在创新与监管协同中完善制度供给,以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从黄浦江畔的试验探索到面向太平洋的开放门户,上海正以制度创新回应更深层次的改革课题;离岸金融体系的构建不仅关乎一城一地的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关键布局。如何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在鼓励创新中培育新质生产力,上海的实践有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