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界河法庭最近审理了一个承揽合同纠纷的案子。原告在工程结束后,被告还欠他钱一直不还。法院判决之后,被告主动履行义务,把165000元现金带到法庭交给原告,然后原告给了他收条。因为被告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的义务,滕州法院界河法庭给他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这样的证明能帮助那些主动履约的当事人修复信用记录,避免因诉讼受损。这次法院把这个《自动履行证明书》发给被告后,案件也就顺利结束了。原告不仅拿到了应得的钱,还帮被告修复了信用。滕州法院打算继续探索把审判执行和社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让守信的人受益,失信的人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