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朋友,你遇到过这种尴尬事儿没?前阵子去新乐市石清路一家加油站加油,眼瞅着“中囩石化”这招牌红艳艳的,“SNOPEC”的字母也特熟悉,赶紧付完钱才发现不对劲,那个“圆”字换成了“园”。仔细一看,还真是没什么差别,跟中国石化的“SINOPEC”就差一个字母。结果人家加油站反倒理直气壮,说名字都用十多年了,营业执照也是有章有印的。 其实啊,早在2011年石家庄新乐市就出过一档子事,因为侵权被罚款1.6万元。到了2015年,湖南桃江更是一口气查处了“中园石化”“中囩石化”等8家加油站。你说奇不奇怪?十几年过去了,同样的套路又出现在咱眼前。 你以为拿着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那可是个市场准入的凭证,绝不是商标侵权的护身符。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用近似标识那就是违法。中国石化、中国石油这些央企早都发过打假公告了,可“李鬼”们依然在南北纵横。这说明啥?违法成本太低呗。 刘科春在文章里说得对,治理这种“傍名牌”的行为可不能光靠嘴上说说、发个整改通知就完事。监管部门得全面排查一下,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才行。别让咱们消费者每次加油都得玩个“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要是不狠狠治一治这些“李鬼”,他们压根不在乎啥代价不代价的;只有让他们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咱们老百姓才能真正不再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