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3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释放出明确信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和“立破并举”。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前一阶段在各方协同推动下,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框架已初步成型,但要真正实现规则统一、监管协同、要素畅通、竞争有序,仍需久久为功。
问题层面看,当前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影响市场统一的堵点痛点:一是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奖补等方面存在变相设置门槛、以优惠条件“拼资源”的现象,易引发不公平竞争与政策叠加风险;二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环节仍可能出现隐性壁垒,影响要素跨区域流动;三是部分制度规则尚需衔接统一,行政执法与行政裁量标准不一,也容易导致市场主体预期不稳、合规成本上升。
上述问题叠加,既影响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也会削弱国内大循环的效率与韧性。
原因分析上,既有历史惯性,也有现实驱动。
一方面,地方发展模式从“增量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型过程中,部分地区仍倾向于通过短期政策刺激吸引项目,以弥补产业基础、税源和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区域间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叠加政绩考核、财政压力等因素,容易诱发“各自为战”的竞争策略。
此外,法规制度的统一化、标准化建设需要时间,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监管机制也需持续磨合,导致一些领域治理仍存在“灰色地带”。
影响层面,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基础。
持续打通堵点、统一规则,将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选择空间。
特别是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统一大市场的完善能够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技术、资本、数据、人才等要素更顺畅流动,促进产业分工优化与规模效应释放。
对企业而言,规则更明确、竞争更公平,意味着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按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开展经营;对地方而言,发展将从“拼优惠、拼政策”加快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创新”。
对策方面,发改委提出将从“立”与“破”两端同步发力,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供给与治理闭环。
在“立”的方面,将加快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的制度规则建立起来:推动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以清单化方式明确“不能做什么”,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研究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因地制宜探索更高水平、更加规范的招商引资模式,推动从“政策洼地”竞争转向“制度高地”竞争;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法治化手段稳定预期、增强约束;同时推动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为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可比较、可衔接的制度基础。
在“破”的方面,将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障碍掣肘:聚焦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治,提升治理精准度和震慑力;并通过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形成可感可及的纠偏机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统一规则下公平参与竞争。
通过“边立规矩、边治顽疾”,实现制度建设与专项整治相互支撑,避免“一阵风”式治理。
前景判断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框架既立、向深处走”的阶段,下一步关键在于制度落地的可执行性与协同性。
随着事项清单、相关政策措施和条例规则逐步完善,地方政府行为将更趋规范,市场分割与保护主义空间将被压缩。
同时,财税、统计核算和评价体系的完善,有望推动地方发展从“看短期指标”向“看长期质量”转变。
可以预期,统一大市场建设将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全国范围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政策形成合力,推动形成竞争更充分、创新更活跃、流通更高效的市场生态。
当然,治理过程中仍需把握好规范与激励的平衡,既防止无序竞争,也要保护地方合理探索的积极性,以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破除行政藩篱的制度革命,更是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型。
当地方政府从"锦标赛"竞争转向协同发展,当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再面临"玻璃门",中国经济的规模效应与创新活力将得到真正释放。
这场关乎高质量发展根基的改革,正在书写新时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