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盗窃累计仅120元仍获刑七个月:多次盗窃的“次数红线”不可触碰

(问题)涉案金额不大却被判实刑,社会关注集中在“120元为何坐牢”;据办案机关介绍,2025年12月初,熊某某因手头拮据且嗜酒,进入高安市瑞州中路一家超市盗走一瓶125毫升装劲酒。此后九天内,他多次在早、中、晚不同时段进入同一超市,每次顺手带走一瓶。第10次行窃时,超市工作人员因前期发现异常加强巡守,将其当场控制并报警。经核查,10瓶酒合计价值120元。但熊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最近一次为2024年8月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起标的不大却发人深省的案件,像一面多棱镜:既体现为法治运行的规则边界,也提醒社会治理需要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当法律红线与帮扶通道同样畅通,“勿以恶小而为之”才能真正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法治共识。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惩治不是终点,让迷途者找到合法生存之道,才是司法正义更深层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