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乱象调查:商家虚假宣传"兰陵丹参"疗效 涉嫌多重违法

近日,一起电商直播平台的虚假宣传案件引发关注;临沂大农仓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快手平台销售的兰陵丹参产品,因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违法经营行为,涉及多部法律的违反。 问题的严重性首先体现在产品身份的混淆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丹参并未被收录其中,其法律身份仅为中药材或药品,禁止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然而该公司将其作为初级农产品进行销售,产品包装标注食用方法为"取2-3克煮水",这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属于生产经营添加药品食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构成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在直播过程中,主播声称该产品系通过北京301医院介绍而来,利用国内顶尖医疗机构的名义为产品背书。同时编造"有人出价5000块钱一克都没卖"的虚假信息,人为制造产品稀缺性和高价值的假象。更为严重的是,主播在直播间直接宣传该产品对心血管疾病、结节、肿瘤等具有治疗作用,声称"有心血管疾病、有结节、有肿瘤的都需要长期泡水喝",并虚构自身饮用后"心脏病奇迹康复"的使用效果。这些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构成典型的虚假广告。同时,编造医疗机构推荐、虚构产品稀缺性等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销售规模看,问题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电商平台数据显示,该店铺总销量高达5.3万件,其中主打商品"兰陵丹参"单链接销量超过4300件,券后单价150元。据此保守估算,涉案货值金额已达数百万元。巨大的销量意味着虚假宣传信息已扩散至全国大量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及疾病患者群体。这类消费者往往对健康问题更加关注,更容易被虚假医疗宣传所迷惑,可能因此延误正规治疗,危害生命健康安全。 从法律责任看,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触犯多部法律,应承担相应后果。根据《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数倍的罚款,并责令消除影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处高额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受到严厉处罚。 当前,电商直播已成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但也成为虚假宣传的高发地。平台监管、商家自律、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都需要更加强。消费者在购买健康对应的产品时,应提高警惕,不轻信直播间的夸大宣传,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产品宣传尤其要谨慎。

直播带货是新型消费的重要引擎,但增长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与诚信经营之上。涉及健康与治疗的宣传更应坚持科学与法治底线——既保护消费者——也维护行业声誉。规范秩序、守住底线,才能让新业态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