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胖东来“红内裤案”细节公之于众

2025年1月,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的记者邵可强拿到了一份重要的材料,它是关于胖东来“红内裤案”的办理详情。这家企业和自媒体博主段某因为“红内裤掉色引起过敏”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网络的广泛关注。3月18日,河南省高院把这个案件的细节公之于众,法官告诉大家,段某的言论已经超出了正当监督的范围,伤害了企业的名誉权。法院决定让段某给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40万元,还得在抖音账号上发布经过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 事情还要从2025年1月说起。段某收到朋友送的胖东来红色女士内裤后,她和朋友发现内裤掉色还有穿了过敏的情况。胖东来生活广场接到投诉后积极处理问题,他们还陪段某去医院看病并支付了医药费。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段某在某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说内裤品质有问题还让她过敏了,结果视频在网上火了起来。播放量达到了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量19.9万。当时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后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把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还有其他品牌深色内衣袜子等商品都下架了。段某在发布视频后也把视频给删了。法院审理认为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应该知道网络传播的影响力大,而且她没核实自己的皮炎症状是不是因为那红色女士内裤导致的,就直接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存在主观过错。 这段经历让法官们感到头疼的是如何确定道歉方式才是最合适的,既要恢复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又要避免对段某造成二次伤害。最终法院判决段某在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经审查过的道歉视频并赔40万元。 法官们在庭审中历时三个半小时给足双方表达空间,也费了不少心思确定道歉方式。法官给段某打了个电话平复情绪并督促其准备道歉视频。 这次案件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健康的营商环境需要经营者诚信守法也需要消费者理性监督。 还有些专家提到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名誉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民营企业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企业的人格权益这次案件通过判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依法维护企业名誉权体现了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组织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