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强行塞给孩子1 万元现金当“压岁钱”

乔某和蒙某这两位企业负责人,为了让自家公司能在环保检查中受到照顾,把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等财物一股脑送给了李某,总共折算成人民币30899元。2018年春节前夕,李某带着女儿在茶馆碰到了下属刘某。刘某强行塞给孩子1万元现金当“压岁钱”,其实是为了感谢李某在工作上的关照。身为北京市某区环境监察支队一分队负责人的李某,收下了这笔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乔某和蒙某是李某所在分队负责监管的对象。刘某是李某的直接下属,这种上下级关系带有明显的职权属性。刘某给领导子女送礼,金额高达万元,明显超出了普通人情往来的范畴。纪检监察机关在李某住处搜查出这些财物后,乔某和蒙某都承认这是为了寻求关照。李某虽然对收钱的事不否认,但辩称这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法院指出,区分受贿和人情往来的关键在于综合审查双方的关系性质、财物价值、时机、方式以及对方的真实目的。李某作为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人,知道下属和企业负责人有具体请托事项,却仍然收受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所谓的“人情往来”不过是想给权钱交易找个借口罢了。最终,法院没有支持李某的辩解。 这个案子给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传统节日还是日常交往,公职人员都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对于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送的超出正常范围的财物,必须坚决拒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会持续查处“四风”问题和披着人情外衣的腐败行为。广大公职人员要以此案为镜鉴,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负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