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近年来依托“山海协作”机制,构建覆盖全省23个原贫困县的“飞地”园区网络,区域发展均衡性明显提升。但调研发现,该模式仍面临三方面制约:省级专项政策相对缺乏,利益分配规则不够清晰;沿海与山区产业对接存“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示范项目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够紧密。追溯原因,一上,跨区域协同本身链条长、环节多,现行行政边界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税收等要素更顺畅流动;另一上,产业链布局仍有结构性矛盾,山区承接产业更多集中在低附加值环节,未能形成“研发—生产”双向带动。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山区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不足15%,比沿海地区低21个百分点。 这种短板已对区域协调发展带来直接影响。以闽西北部分飞地园区为例,由于核心技术支撑不足,近三年企业平均存活率较沿海园区低34%,土地集约化水平仅达到省级标准的62%。同时,村级集体经济参与度偏低,“富县不富村”问题较为突出,约40%的山区行政村尚未形成可持续的收益共享渠道。 针对上述问题,提案提出系统性对策:在制度层面,建议借鉴浙江等省份做法,年内出台省级《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建立税收分成“五五配比”基准模型,并将园区用地指标纳入省级保障清单;在产业层面,推动福州新区、厦门火炬高新区等与山区共建“双向转化基地”,重点培育10—15个特色产业集群;在民生领域探索“政策漫游”机制,推进沿海与山区人才待遇互认,并试点“飞地抱团”模式,明确村级集体分红占比不低于收益的30%。 业内人士表示,涉及的举措如能落地,预计到2025年可带动山区县市GDP增速提高1.2—1.8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岗位超过5万个。更重要的是,通过更紧密的山海协作机制,有望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福建经验”。
“飞地经济”的关键在于以制度创新打通要素流动,用协作机制优化区域分工。把规则定清、把产业链做深、把红利真正落实到乡村和群众,山海协作才能从“点上突破”走向“面上成势”。在高质量发展阶段,福建推进山海协作需要更重长效与系统治理,以更强统筹、更高协同推动成果更公平、更可持续地惠及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