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台无人机登记备案与飞行安全新规:实名登记全覆盖,违规飞行依法从严处置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推广应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测绘、农业、物流等领域的使用持续增长。此外,飞行活动规范不足也带来新的安全风险。为适应低空经济发展需求并防范公共安全隐患,泰安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更明确管理要求。 根据通告,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需依法实名登记,覆盖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等各类机型。所有者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按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实名登记的落实,将为无人机追溯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在飞行安全规范上,通告对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作出明确划分。管制空域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机场周边、国界线周边、军事禁区周边、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上方空域。上述空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重要设施防护,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 针对管制空域内的飞行需求,通告明确了申请流程: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相较之下,在适飞空域内,微型无人机在真高50米以下、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下飞行,可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为合规使用提供便利。 为确保规定落地,通告同步明确了违法违规的处理措施。未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重的违规飞行行为,还可能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有关处罚覆盖整改、罚款、没收及拘留等情形,传递出严格管理信号。 通告的发布回应了当前无人机管理的现实需要。一上,低空经济作为新兴领域,需要更清晰的规则保障产业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无人机飞行涉及空域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必须以制度明确边界。泰安市此次举措既为合规使用提供操作指引,也对违规行为划定底线。

从风筝之都到低空经济试验场,泰安此次政策调整既是在筑牢安全底线,也是在明确发展边界;只有让技术创新与公共安全形成可持续的平衡,无人机产业才能飞得更稳、更远。泰山脚下的这座城市正以制度实践说明:天空的广阔,离不开秩序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