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不算精神伤害,为什么伤害狗就得赔?

2026年1月22日,备受关注的小区投毒致宠物犬死亡案件民事部分在北京三中院二审立案。3月24日,刑附民部分二审在同一法院正式开庭。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择期进行宣判。此前,犬主李女士曾称,自己要求的精神赔偿金额为25万元,而一审时只判赔8000元。李女士还提到,她提出索要精神赔偿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想提醒公众“伴侣动物”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不过这个说法引起了争议,有人嘲讽把“伴侣”用在狗身上荒谬至极。2020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因此犬主的主张并不是空穴来风。然而一些网友认为既然狗咬人不算精神伤害,那为什么伤害狗就得赔呢? 这个案件历时三年,经过九次延期审理才迎来了新进展。北京三中院给出了具体判决结果:民事部分支持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赔偿;驳回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检察院也认为一审判决没问题决定不予抗诉。但李女士和其他犬主依然坚持索要25万精神赔偿。 一审法院仅支持财产损失赔偿并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原因在于,法律对精神伤害的认定非常严格,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比如医院心理相关科室的诊断记录等。可是因为养犬带来的社会纠纷越来越多,很多人吐槽养犬不文明行为除了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粪便外还有相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上缺失,导致处罚过轻的现象常见。按照新治安法规定最高可拘留10天、罚款1000元。但现实中大多数情况只是罚款了事,极少有人被拘留。当然法律初衷不仅是处罚还有教育目的让当事人改过自新,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养犬乱象不是短期现象已经成了顽疾不能总是等到出了大问题再治理。 此前成都发生过一起流浪狗咬死鸡然后被店主砍伤致死的事件引发大量网暴,店主遭遇辱骂甚至花圈纸钱被摆放店门口。反对无故伤害动物是好事但部分网友过激行为就合理吗?回到这个案件为什么一起毒狗案三年都结束不了?因为它曾作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出现意义重大这个案件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小区里有小孩子万一捡到毒物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即使理由再多也不能投毒。 事实上很多网友认为如果不是养狗人扰民太严重也不会惹得业主投毒但这种行为绝对是错误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而不是普通纠纷因此这次事件给大家带来很多警示如果做不到文明养犬很可能从私事演变成公害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