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连柱在今年两会的小组讨论中,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提到的要给预付式消费乱象来次整治,结合自己的行业体会,抛出了一系列对策。新京报记者张洁报道说,他建议国家能把“家装预付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推出去,在法律条文里定准谁该负什么责任,还得强迫加盟商把“自己是什么身份”和“跟谁签了合同”写在店里最显眼的地方。 李连柱说现在很多跑路的其实是品牌下面的各地经销商或者加盟商,他们拿着总部的授权在外面做生意,收了钱之后全归自己管。要是这些人卷钱跑了,消费者肯定去找总部闹。为了维护面子,品牌往往得背锅收拾烂摊子。这么一来品牌企业觉得风险太大就不敢开放加盟了,那些靠加盟创业的小老板也就没地方吃饭了。他觉得制度设计上得把权责划分清楚,把风险隔离开。 具体有三条建议:首先,不管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消费者交的钱必须打进银行或者有牌照的第三方监管账户。然后按设计确认、生产完工、安装验收这些关键步骤一步步给人家。这样一来钱就不会被乱花或者被卷跑。其次是司法解释里得写明白责任该怎么认定。如果总部已经按照规定审核了资质、公开了信息、平时也监督了加盟商,而且跟加盟商在钱和人员上都没混在一起,那总部就不应该背连带责任。“谁收钱谁办事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落实。 最后是要强制加盟商在店里把“独立经营主体”的牌子挂出来,并且把合同上的签约方全称也给写上。在签电子合同的时候还得弹出个提示框提醒大家。另外行业协会还要建个全国统一的“加盟商业务备案与信用档案”,大家都能查到查核,好让消费者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