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史卫忠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系统干部调整再落实

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史卫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宫鸣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这一人事调整体现了国家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

史卫忠现年55岁,汉族,中共党员,拥有研究生学历和法学博士学位。

其检察工作履历丰富,专业素养深厚。

在担任现职前,史卫忠曾先任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第三检察厅厅长等重要职务,积累了丰富的检察业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2021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24年1月起,史卫忠担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职务。

从史卫忠的职业发展轨迹来看,其长期深耕检察系统,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建树。

第九检察厅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三检察厅负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这些岗位的历练为其全面掌握检察业务、提升综合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人事调整正值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反腐败斗争、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史卫忠的履新将为最高检领导班子注入新的活力。

作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与当前检察工作重点高度契合。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新要求。

检察机关需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史卫忠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将有助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此次人事任命是最高检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一步,既体现了国家对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检察机关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最高检将以更高效的履职能力、更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