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政府和兴平市政府都给牵扯进来了,这回当事人是刘步小跟周军律师。

兴平市的事情,兴平市人民政府和兴平市政府都给牵扯进来了,这回当事人是刘步小跟周军律师。咸阳市人民政府还有最高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院,都参与进来了。事情起因是周军律师聊到房屋被违法拆除,损失赔偿该怎么算。他说很多受害人因为不懂赔偿标准,维权思路也不行,很难拿到合理的赔偿。于是他就提到了最高院在“刘步小、兴平市人民政府再审案”里给的明确意见。首先就是评估这块。因为兴平市政府违法强拆有明显过错,他们的评估报告刘步小不认账,而且房子都没了没法重新评。这时候二审法院就参考了《兴平市平安村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兴平市平安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还有咸阳市人民政府的39号文件,从对刘步小有利的角度出发,用“就高赔偿”的原则处理,最高院认为这个做法没错。另外刘步小还主张按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算,但因为没依据被驳回了。这就说明赔偿标准得看土地性质,没依据的高标准主张法院不认。然后是附属物还有拆迁利益的赔偿。除了房子本身损失,附属物和安置利益也得赔。刘步小他们一家确实住在那儿,但具体损失数额双方都没证据。二审法院就根据司法解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认定附属物损失,这个做法符合规定。还有拆迁利益这块,法院也参考了那两个实施方案和39号文件的规定,把安置补助、搬家费、过渡费这些都赔了。他们纠正了一审法院没算上货币安置补助的问题,尽量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周军律师最后提醒大家遇到强拆不要被动接受赔偿得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