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夫妻欠2.45亿债务移居海外英国法院认可

一对来自中国的夫妻欠下了2.45亿元债务后移居海外,声称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南京法院对于他们的判决却被英国法院所认可。这件事发生在2017年,事情的经过给人们提供了一些启示。 记者了解到,南京法院5起民商事判决在英国得到了认可,这让海外中国公民有机会把债务追索回来。这个案件的细节能看出中国司法体系的公正、开放和包容,也显示了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渐提升。 这个事件中,袁某和高某夫妇由于经营失败欠下了巨额债务,因此搬到了英国生活。而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离开了中国居住长达两年之久,并且拿到了塞浦路斯护照,所以中国法院对他们并没有管辖权。然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此次判决还是被英国法院给承认了。 这次事件发生在2月11日,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裁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和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5起民商事判决得到承认。涉案金额合计超过2.45亿元人民币。这个案件也揭示出欠债转移财产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问题。 经过了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袁某和高某夫妇在经营公司期间向李某甲、陈某红、蒋某、李某乙、宝某合伙企业借了钱。后来由于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他们要求袁某夫妇以及公司进行赔偿。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和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些纠纷案件,并且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审判方式审理了这些案件,最终做出了5起生效判决。 在这些判决生效后,5名原告得知袁某和高某已经移居英国。于是他们决定通过跨境追索程序向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上述生效判决。然而袁某和高某辩称他们在2016年夏天正式定居塞浦路斯并且在2017年7月获得了塞浦路斯护照,所以中国法院并没有管辖权。 英国法院充分认可南京法院公告送达程序正当性:根据普通法规定,外国判决可以执行的条件是外国判决是最终性并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并且数额固定明确。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认为5起案件中的各方对判决终局性以及金额都没有争议问题在于是否符合管辖权要求。经过审查论证后他们认为根据普通法原则“在诉讼开始之前就同意服从该法院或该国法院的管辖权”,并且根据袁某和高某的出入境记录、生活支出等事实认定与南京存在实际联系。 这个事件不仅显示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外审判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也表明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专业性、规范性以及公正性得到了国际认可。同时它也为今后我国公民在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方面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