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开展的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省委巡视组联动115个巡察组,87天专项治理中发现5573个具体问题,留置122人。典型案例显示,个别公职人员将审批权变相用于谋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利用接件职权,对行贿企业当天转办,对拒贿企业则故意刁难,单笔受贿金额最高达50万元。 检查执法领域的问题同样突出。阜新市某建设项目在14个月内遭遇16次行政检查,最短间隔仅72小时;葫芦岛市某招商项目因同一违法事实被累计罚款7次;大连市两起同规模违法建设案件,处罚金额相差98万元。此类选择性执法现象,暴露出权力运行仍存在监管盲区。 分析认为,这些问题与三上失衡有关:一是权力制约不足,个别岗位长期缺乏轮岗交流;二是考核导向偏差,重检查频次、轻服务实效;三是惩处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于收益。其直接推高企业隐性成本,某房地产项目因重复整改直接损失超300万元,市场信心受到影响。 针对顽疾,辽宁省推出一揽子制度措施。一方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系统,将执法记录纳入省级大数据平台;另一方面出台《行政审批负面行为清单》,明确21类禁止性规定。目前全省新建修订制度384项,涵盖工程招投标“黑名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治理体现三项探索:一是巡视巡察“双线并进”,省市县三级同步排查;二是推进“智能监察”,在40个政务服务大厅安装电子留痕系统;三是实施“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邀请200名企业家担任监督员。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关系振兴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辽宁省此次专项巡视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治理实效——对权力滥用行为形成震慑——也发出明确信号: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规范用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下一步,只有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才能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改善,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