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的质量与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日前表示,《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为养老服务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市民政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完善养老机构监管机制。 当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一、收费不规范、欺老虐老等问题仍然存,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北京市民政局将聚焦老年人最关心的机构设施条件、价格收费合理性、服务质量水平各上,建立更科学、更有效的监管制度。 为此,北京市将以“风险+信用”监管制度作为重要抓手。民政部门将定期对养老服务主体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安全风险等开展综合评定,推进分级分类监管。该制度将对守信机构与失信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依法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带动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规范收费管理上,北京市将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推行养老服务制式合同网签,确保收费行为纳入监管。同时,民政部门将加大对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从源头防范高额预付费和非法集资风险,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为防止欺老虐老等事件发生,北京市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严重失信信息共享机制,并依法完善从业禁止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从业人员,将依法纳入限制名单,禁止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从制度层面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 杨志伟强调,北京市将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形成行业、社会与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养老服务既关乎民生,也考验治理能力;北京以制度回应关切,以监管守住底线,以信用引导发展,推动养老机构分级分类监管与资金、人员等关键环节治理同步推进,表达出提升行业质量与安全的清晰信号。面向未来,只有把规则落到细处、把责任压到实处、把监督做在日常,才能让更多老年人“住得安心、养得放心”,也让养老服务在规范有序中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