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两家药店违规卖药被罚四万五千元

为了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提供更坚实的保障,12月31日这天,山东泰安把两起违规卖药的事情给查了。2025年年底前,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事的两家药店进行了处理,两家公司加起来被罚了四万五千元。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消息显示,这次处罚的对象是两家药品经营单位。其中一家叫泰安市玄家楼药业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他们不仅把超过有效期的“虎镖牌远红外贴”当成医疗器械在卖,还把没从正规厂家或渠道买来的“翔宇乐康牌富马酸酮替芬片”存进了仓库。因为这两项行为分别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没收了这些失效的器械和来路不明的药品,还罚了两万五千元。 另外一家是泰安市岱岳区良药堂药店。这家店因为把“非洛地平缓释片”和“炎可宁片”这种过了保质期的药拿出来卖,被认定为卖劣药。这种行为显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了,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这些过期药品全给没收了,又罚了两万元。 这两起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是泰岱市监处罚〔2025〕832号、泰岱市监处罚〔2025〕833号)都在2025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了。查处过程很规范,证据确凿、法律依据也很准确。分析下来能看出来,这两起案子虽然具体细节不一样——一个是器械失效和渠道不正规,一个是直接卖过期药——但病根儿其实都一样:都是因为部分药店的法律意识太淡薄,质量管控没跟上。卖失效的东西可能让药效没了,甚至还会产生副作用;不正规渠道进货则容易搞混正品和假货,让假劣药流入市场。 为了杜绝这种事发生,国家这几年一直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新的《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把处罚标准提高了很多,专门规定了“处罚到人”的原则。作为监管一线的市场监管部门,泰安市岱岳区的执法人员一直都在用日常检查、专项行动、抽检和投诉核查这些手段织紧监管的网。这次查处行动就是他们把法律落到实处的具体表现。 药品安全绝对是件大事儿,这道红线谁也不能碰。岱岳区这次果断处理这两件事,就是要给所有做买卖的老板们一个信号:必须得老老实实遵守规定,把质量安全这块责任给担起来。各级监管部门接下来肯定还要按照最严的标准去管、去查、去罚,保持高压的态势。不管是哪类违规行为只要冒头就打,坚决把安全屏障给筑牢。 咱们老百姓也要多留个心眼儿,尽量从正规地方买药,注意看看产品是不是过期了。咱们大家一起监督起来,共同维护健康中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