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同条款争议引发纠纷 2024年初,消费者李某在某网络平台花费2.1万元预订了9月28日出发的9日出国游产品;订单页面显示,取消行程将按时间梯度扣费:提前60天以上可全额退款,45天扣30%,20天扣60%,15天内扣90%至100%。7月22日,李某因安全顾虑提前68天申请退款,但旅行社以“已过退改期”为由拒绝,仅退回7000元。双方对“取消时间”认定存在分歧:李某认为应以提交申请日为准,而旅行社则主张以8月17日同意解约日(距出行42天)为准,应扣60%费用。 原因:格式条款解释权争议 法院调查发现,旅行社的扣费条款属于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既未明确“取消需经商家同意”,也未界定“取消时间”的计算标准。根据《民法典》第498条,格式条款存在歧义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此外,旅行社未能提供已实际支付地接社、酒店等费用的证据,仅以“行业惯例”为由抗辩,缺乏法律依据。 影响:司法判决明确行业规范 南沙区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退还李某1.4万元余款并支付利息,双方均未上诉。主审法官王娟指出,此案反映出部分经营者滥用格式条款转嫁风险的问题。判决强调,经营者应对关键条款进行显著提示,消费者也有权要求说明条款内容。 对策:双向规范促健康发展 法院建议旅游行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细化退改规则,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划分;二是建立费用支出透明机制,避免模糊扣费。消费者则应保存合同证据,遇争议时及时通过12315或司法途径维权。目前,多家在线旅游平台已开始优化退款政策,例如将“全额免费退”时限延长至90天。 前景:以案为鉴推动行业整改 本案作为典型判例,有望推动旅游企业完善合同体系。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推进,未来或将明确“不合理格式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形,更规范商家行为。
旅游消费既关乎个人体验,也体现市场诚信。清晰的退改规则、合理的扣费依据,能让消费者更放心下单;而经营者坚守契约精神、完善证据管理,才能赢得长期发展。通过更透明的交易机制和高质量的规则供给,出行市场的活力与信任才能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