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法院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滨州法院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深化了破产审判改革,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作为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和保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破产审判放到全市经济大局中谋划。通过完善资源配置、市场退出机制以及防范重大风险,法院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数据显示,到2025年,滨州两级法院审结38件破产案件,化解了35亿元债务,释放了800亩土地资源,盘活5.4亿元资产,安置了460名职工。这些数据背后是持续改革创新的努力。“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成为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名片。法院创新构建“凤栖梧企业焕新纾困中心”,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形成新服务模式。线上平台实现智能化和公开化管理资产信息、招募投资人等;线下中心建立了投资人库、诉前困境企业信息发布等制度。这种机制有效解决了破产程序中的痛点问题,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列为全省唯一试点。 府院联动机制也得到持续推进和深化。与滨州市政府共同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后,还与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专项协作机制。例如与市财政局联合解决管理人报酬问题;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解决企业信用修复难题。这样的协同处置大格局完善了解决风险的合力。 滨州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注重多方面效果的统一。“宏泰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法院和政府部门合作创新选任破产管理人并运用援助资金垫付费用。针对手续不全等问题,通过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历史包袱,最终化解债务6.5亿元并扫清续建投资障碍。 此外还有“瑞弘公司重整案”,法院通过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机融合保障了528户业主权益并入选典型案例。全市还审结32件强制清算案件促进市场退出渠道畅通。 在推动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中两级法院通过府院联动盘活园区资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下一步滨州法院将提升专业化、信息化和协同化水平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