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 明确直播食品销售四类主体责任 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问题——新业态扩张与食品安全风险并行。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互动强、传播快、交易便捷等特点,成为不少食品品牌触达消费者的重要渠道,也带动农产品上行、激发消费活力。但在流量竞争加剧、低门槛入场叠加的背景下,食品领域的合规短板更为突出:部分直播间用“纯天然”“无添加”“原产地直供”等话术促成下单,但商品成分、来源、质量与宣传不符;也有经营者通过夸大功效、混淆概念、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带来投诉增多、纠纷上升。 原因——责任边界不清、链条复杂与逐利冲动叠加。直播带货涉及平台、直播间运营、主播及服务机构、供应商等多方主体,交易与传播同步发生,营销内容往往由多方共同策划、分发并变现。一些经营者把自己定位为“信息发布者”或“推广者”,从而忽视食品经营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一些直播间缺少基本的进货查验和资质核验,未能掌握食品性质、成分、生产许可、出厂检验等关键信息,出现“先带货、后合规”的情况。同时,流量算法强化“爆款逻辑”,少数从业者为追求短期收益,以夸张承诺换取转化率,风险随之向消费者端扩散。再加上跨地域经营普遍、证据留存不足、主体多元,消费者遇到质量或宣传问题时,常面临取证难、追责难、协商成本高等现实障碍。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并挤压优质供给。食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与社会信心。直播间虚假宣传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还可能造成错误食用预期甚至健康风险;对市场而言,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守法经营者的品牌投入与质量成本难以获得应有回报,行业信誉也会被拖累。多起因夸大或虚构食品信息而被查处的案例表明,一旦“流量—销售”闭环缺少刚性约束,个别头部账号的放大效应会迅速扩散风险,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治理压力。 对策——以制度化“责任清单”补齐短板,推动全链条治理。针对直播电商食品销售的突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直播电商经营者明确为四类主体: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规定着力把“谁负责、负责什么、怎么负责”深入明确并落到可操作层面:一是强化进货查验与信息核验,要求直播前核验食品资质、合格证明等,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二是压实营销环节真实披露义务,明确直播过程中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动“话术合规”回到底线;三是强调过程留痕与记录保存,要求对应的记录保存一定期限,便于追溯与监管取证;四是推动平台与服务机构协同尽责,通过规则治理、风险提示、账号管理、违规处置等方式,形成“前端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闭环。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对直播营销人员提出更明确要求,强调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核验食品信息并留存记录,有助于纠正“只管卖、不管质”的误区,让流量主体真正承担相应责任。 前景——从专项治理走向常态化规范,行业或加快优胜劣汰。新规释放的信号明确:食品直播电商必须以安全与诚信为底线,流量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工具。随着责任链条压实,行业将面对更清晰的合规门槛与更稳定的监管预期。短期内,部分粗放经营的直播间可能收缩或转型;从长期看,有利于推动供应链标准化,促使品牌与渠道建立更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并提升消费者对线上食品消费的信任度。预计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结合投诉数据、抽检监测与平台治理能力,推进跨区域协同执法与风险预警;平台也将通过加强资质审核、内容合规审核与数据留存等措施,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对从业者而言,合规将从“成本”变为“竞争力”:谁能在选品、品控与信息披露上建立可验证的机制,谁就更可能获得持续回报。

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如今也必须覆盖“直播间”这个新场景。此次监管举措既回应了消费者关切,也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只有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让每场直播都守住安全底线,“舌尖上的安全”才能在数字时代延续。无论商业模式如何创新,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都应是不可动摇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