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林木采伐行为,却因触碰法律红线引发关注;新疆英吉沙县艾古斯乡的库某于2024年10月购入一片树林后,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领采伐许可证,便组织人员砍伐46棵杨树。经专业机构鉴定,被砍伐树木属于具有生态防护功能的公益林,立木蓄积量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10立方米以上),构成滥伐林木罪。
从“买树就能砍”到“先办证再采伐”,改变的不只是步骤,更是对生态价值和法治边界的再认识;森林资源既关系个人财产利益,也承载公共生态利益。把程序走在前面、把规则记在心里,才能守住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