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安全运行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近年来,就医购药方式更加多元,基金结算链条更长、服务场景更复杂,基金使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不断出现:少数机构和个人通过虚构诊疗、串换项目、诱导消费、违规结算等方式套取或骗取基金,手法更隐蔽、链条化特征更明显;同时,有关执法专业性强、取证链条长、跨部门协同需求高,对监管力量的专业配置、程序规范和处置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基于此,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与山东省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签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由稽核中心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以省医保局名义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该安排既是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要求,也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执法资源与专业能力的优化配置。协议明确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地方配套规定,强调“依法委托、依规用权、全程留痕”,以更高质量执法提升监管穿透力。
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前提。山东省此次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的举措,通过明确权责、强化监督、引入评估机制,既提升了执法专业化水平,也确保权力运行更规范,为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夯实了制度基础。此做法也为各地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提供参考,有助于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向更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推进。